Apple 广告服务
纳税义务和要求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8 日

您使用 Apple 广告服务须遵守以下纳税义务和要求。所使用但未定义的术语具有 Apple 广告服务的服务条款 (“服务条款”) 中相应术语的规定含义。

 

澳大利亚

 

如果您是澳大利亚居民或位于澳大利亚,则服务条款应有以下前提条件,并且您声明:您持有有效的澳大利亚商业号码 (“ABN”) 并且您已在澳大利亚完成 GST 登记。您将向 Apple 提供令 Apple 满意的、证明您持有有效 ABN 的证据。您保证,如果您不再持有有效的 ABN 或不再持有 GST 登记,您会将此情况告知 Apple。

 

哥伦比亚

 

如果您是哥伦比亚居民或位于哥伦比亚,则服务条款应有以下前提条件,并且您声明:您是一家企业客户、您已在哥伦比亚完成增值税 (Impuesto Sobre Las Ventas (IVA)) 登记并持有有效的 NIT (即 Número De Identificación Tributaria)。经 Apple 要求,您将尽快向 Apple 提供令 Apple 满意的、证明您持有有效 NIT 的证据。您声明并保证,如果您不再持有有效的 NIT 或不再持有哥伦比亚增值税登记,您会立即将此情况告知 Apple。您应全权负责缴纳任何适用的哥伦比亚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的增值税正式税款。

 

匈牙利

 

如果您是匈牙利居民或位于匈牙利,ADI 特此声明,若其满足《关于广告税的 2014 年第 XXII 号法案》中所载的相关规定和门槛要求,其将遵守任何适用的税务申报和缴纳义务。

 

印度

 

如果您是印度居民或位于印度,则服务条款应有以下前提条件,并且您声明:您已在印度完成 GST 登记,并且您购买的有关服务与您的 GST 登记所针对的业务有直接、有效的关联。您将向 Apple 提供令 Apple 满意的、证明您已在印度完成 GST 登记的证据。您保证,如果您不再在印度持有有效的 GST 登记,您会立即将此情况告知 Apple。任何预扣税或其他税款 (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税赋均衡的税款) 应由您承担,并且该等预扣税或其他税款不会导致服务条款项下应付给 Apple 的款项减少。

 

日本

 

如果您的主要办公地或总部办公地位于日本,您同意对服务条款项下应就有关服务支付的任何日本消费税进行逆向征税,除非有关服务是由 iTunes K.K 提供给您的。为避免疑义,如果有关服务是由 iTunes K.K 提供给您的,iTunes K.K. 会向您开具对有关服务征收的任何适用日本消费税的账单,而您同意支付该等日本消费税。

 

新西兰

 

如果您是新西兰居民或位于新西兰,则服务条款应有以下前提条件:您将向 Apple 提供您的新西兰商业号码和/或新西兰 GST 登记号码。 

 

韩国

 

如果您是大韩民国居民或位于大韩民国,您声明、保证并同意:(1) 您持有有效的商业登记号或 NTS (国家税务局) 登记号 (统称“韩国税务识别码”) 以及关于该等韩国税务识别码的相关证明或其他证据;(2) 您将及时向 Apple 提供您的韩国税务识别码,而且如 Apple 要求,将及时提供关于该等韩国税务识别码的相关证明或其他证据;及 (3) 如果您不再持有有效的韩国税务识别码,您会立即将此情况告知 Apple。

 

台湾

 

如果您是台湾居民或位于台湾,则服务条款应有以下前提条件,并且您声明:您是一家企业客户并持有有效的税号 (即台湾统一编号)。您将向 Apple 提供令 Apple 满意的、证明您持有有效税号的证据。您保证,如果您不再持有有效的税号或不再被视为企业客户,您会将此情况告知 Apple。

 

土耳其

 

如果您是土耳其居民或位于土耳其,则任何预扣税或其他税款 (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第 476 号总统令”对广告服务预扣或征收的税款) 应由您承担,并且该等预扣税或其他税款不会导致服务条款项下应付给 Apple 的款项减少。如果任何相关税务机关要求 Apple 缴纳任何未缴的该等税款,经 Apple 要求您应尽快向 Apple 偿付适用的税款、利息、罚金以及诉讼费用 (视情况而定)。